办实事|小区违建破坏居住环境,网友留言后问题获解决
8月9日,有海南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求助,反映其居住小区内违建严重,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居住环境和正当权益,恳请相关部门了解真实情况,查处违建及可能存在的违纪问题。该留言当天即被认领交办。【留言原文链接】
留言截图
留言原文
我是海口市新埠岛三水澜湾小区的一名业主,小区内违建严重,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居住环境和正当权益,让遵纪守法的业主苦不堪言。其中49-1号住户就是代表之一。该业主将原有的二层住宅加高为三层并在庭院加盖住宅,更加恶劣的是该业主侵占公共绿地及小区水系,将其围成自家庭院(详见附图)。恳请责令相关部门了解真实情况、查处所反映的违建及可能存在的违纪问题。本人多次向海口12345举报,2020年12月16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议书(海综法罚决字M【2019】第XB0719)。然而,截止2021年8月,该处违建依然没有进行拆除,违建内仍然在加紧内部装修施工。经再次向12345反映情况,却得到了非常可笑的回复,具体内容见附图。关于以上答复,质疑如下:一、三水澜湾项目建成于2012年,并非已有2、30年历史;二、49-1房屋并未停工,而是在城管的纵容下偷偷施工,只是城管不愿看见而已;三、即便是墙体开裂、漏水渗水,这个问题属于开发商责任,应该要求开发商处理,如保质期外 需自行处理,应该按程序向城建规划部门申请后方可施工,而不是私自违建后补办手续,如果都可按此办理,岂不是鼓励人人违建!另外就算是可以自行对墙体开裂、渗水情况处理,难道就应该将二层住宅加盖成三层住宅吗?就可以在庭院加盖房屋吗?只有这种方法才能解决漏水的问题吗?请问一楼加盖的房屋是解决原来住宅的哪个部位开裂和漏水的问题?四、就如回复所言,很多业主均反映购买的房屋存在墙体开裂、房屋严重漏水渗水的问题,请美兰区城管统计一下,这些业主是不是都存在违建行为?这就是违建业主自己给自己找的一个违建理由,却被美兰城管用做搪塞之言;五、再退一步讲,即便49-1房屋违法加建的三楼和一楼房屋合理,请问美兰城管,该业主占用公共绿地和水系为自家庭院就可以视作不见吗?就可以为所欲为吗?难道城管部门就可以置之不理吗?
认领交办
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已将您反映的问题转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理情况我们会及时与您进行沟通。感谢您的宝贵留言!
8月29日,网友发帖感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其反映的问题,对处理结果感到非常满意,提出表扬。【留言原文链接】
留言截图
留言原文
本人对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山水澜湾49-1的违规行为非常满意,政府部门联动非常快,目前已经解决我的全部诉求,本人再次感谢各职能部门的辛苦付出,并提出表扬。
回复原文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
尊敬的网民: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竭诚为民服务。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谢谢!此复。
群众利益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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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编辑:刘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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