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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读海南”大型旅游读书主题活动口号征集启动

2021年10月28日1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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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是孤悬海外的蛮荒之地,现今已是自贸港建设的热土——海南,再一次站在聚光灯下!这里有风光旖旎的热带海洋,有广袤幽深的热带雨林,这里还有神秘独特的黎苗风情和特色鲜明的历史人文。儋州东坡载酒堂、五指山摩崖石刻,一处处人文胜迹,一个个景区景点,都值得您细细品读。古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今有旅读海南,大有可观!

为积极响应书香中国主题读书活动,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探索“图书馆+旅游”新模式,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主办、海南省图书馆承办的“旅读海南” 系列全民阅读主题文化活动即将启动,活动旨在让更多游客因为文化爱上海南,让独特的地方文化因为旅游得以传播发扬,进一步丰富海南旅游的独特体验和文化印记。

为把“旅读海南”打造成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旅融合品牌活动,彰显文化海南的美好形象,现启动“旅读海南”大型旅游读书主题活动口号征集工作。征集口号作品应主题鲜明,寓意深刻,符合“旅读海南”文化+旅游的品牌定位,展示海南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独特丰富的人文底蕴。口号内容应凸显海南特色,能准确表达“旅读海南”的个性特质,展现海南独特的自然地域优势,彰显独具魅力的海滨文化特色。口号应创意独特,有丰富的文字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朗朗上口,兼具中国风格和国际化元素,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同时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

本次征集活动分为初选、评审、公示和发布四个阶段,设优秀奖10件,每件作品奖励“旅读海南”推荐民宿1晚;最佳口号奖1件,奖励人民币1万元(含税);所有奖项均由专家评审委员会颁发证书,并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邮寄地址:邮寄信封请提交至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71号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文旅频道,邮编:570206。

电子邮件请发至:84855936@qq.com,联系人:李慧(13398980201)。。

征集时间:2021年10月27日—11月20日

公告全文如下:

一、征集内容

“旅读海南”大型旅游读书主题活动口号

二、应征资格

面向全球征集,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0日(应征作品以寄出邮戳及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二)承办单位:海南省图书馆。

五、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寓意深刻,符合“旅读海南”文化+旅游的品牌定位,展示海南国际旅游岛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深沉厚重的人文底蕴。

(二)口号内容应凸显海南特色,能准确表达“旅读海南”的个性特质,展现海南独特的自然地域优势,彰显独具魅力的海滨文化特色。

(三)创意独特,有丰富的文字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兼具中国风格和国际化元素,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四)征者可同时提交多个口号,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六、应征要求

应征者需在自己作品的寄件封包里,附上个人或单位的信息及联系方式,以及创意说明。说明内容主要阐述口号思路、理念和含义,以简洁为宜。

电子邮件:应征者需提供电子文件,同时附上该作品的设计说明、设计思路。

应征者需签署《“旅读海南”活动口号征集应征承诺书》(附件1)

七、提交办法

文件通过邮寄及电子邮件两种形式进行提交。应征者提交文件,信封请自行密封,电子邮件请打包成统一文件夹格式,信封及电子邮件请注明:“旅读海南”口号征集。邮寄信封请提交至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71号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文旅频道,邮编:570206。电子邮件请发至:84855936@qq.com,联系人:李慧(13398980201)。

八、评选方式

(一)评选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方将联合多名文化方面专家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征集活动的组织、协调、评审、公示等工作。

(二)评选原则。

1.本次征集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

2.坚持公众参与原则,通过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平台,邀请广大市民参与评审,以公众评审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筛选,把真正能体现“旅读海南”活动特色的作品评选出来。

九、奖励办法

优秀奖10件,每件作品奖励“旅读海南”推荐民宿1晚;最佳口号奖1件,奖励人民币1万元(含税);所有奖项均由专家评审委员会颁发证书,并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十、作品处置

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十一、知识产权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有关作品知识产权的归属,自作品成为“旅读海南”大型旅游读书主题活动口号之日起,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再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其他单位使用知识产权归属主办方的口号设计及其作品,必须经主办方同意后方可使用。主办方有权对成为“旅读海南”活动口号的设计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投稿人需签署《“旅读海南”大型旅游读书主题活动口号征集应征承诺书》,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十二、其他说明

(一)主办方拥有”旅读海南”大型旅游读书主题活动口号的最终决定权。

(二)主办方对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来源: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责编:刘杨、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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