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网友投诉公租房存在质量与管理问题 相关部门回复
人民网海口11月14日电 (潘惠文)近期,海南东方一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公租房存在无法通电、物业费提前收取、房屋出现质量缺陷等多项问题,并且多次求助无果,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助解决问题。获悉网友留言后,东方市房管中心十分重视,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并表示电源问题已协调处理完毕,已正常通电;物业费可以根据住户的意愿按月缴纳或按年缴纳;房屋质量问题由物业登记,后报开发商统一进行修缮。【留言原文链接】
留言截图
留言原文
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这是我们的第三次求助了,真心希望省里能派人下次查一查,我们的前两次求助完全促进了事情的恶化发展,所反应的问题大多仍没解决,在电力没接通的情况之下,物业反而发了一份通知催促我们去办理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垃圾费等合计792元,并说电源问题让我们租户自己去联系南方电网解决。请问这是什么逻辑?在无法入住的情况下先交物业管理费?另外这公租房共建了三栋,其中16.18栋的走廊都是干净无比的,门窗等都没什么问题,可是17栋呢走廊却有个巨大无比的铁皮管道在头顶上,这是什么样的房子啊!我这里附图给领导看看,恳求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我们弱势群体没法与开发商物业对质,只能向有关部门申诉了,希望我的第三次投诉能有效的去解决问题。再次感谢!
回复原文
东方市房管中心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您反映情况属实。电源问题在10月28日已经跟供电公司协调处理完毕,现在已正常通电。物业费可以根据住户的意愿按月缴纳或按年缴纳。房屋质量问题由物业登记,后报开发商统一进行修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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