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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每月公布二手房参考价 超出范围不得网签

2021年11月22日14:09 |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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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三亚11月22日电 (牛良玉)11月22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房市场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每月将通过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及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发布三亚市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三亚市房屋交易部门、金融机构、经纪机构等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要以发布的参考价格作为依据,超出参考价格范围的,不得办理交易网签手续。

《通知》指出,将充分考虑当前市场波动,结合往期二手住房成交价格,以及其他价格因素,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指导三亚市房屋交易部门及相关单位,对前期三亚市二手住宅成交价格发布机制进行完善,确定三亚市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每月通过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及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发布。

《通知》要求,房产经纪机构、网络平台拟上市二手挂牌房源必须先有三亚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源核验,全面推行“一房一价、一房一码”管理制度。其中,住宅类房产还要进行价格审核,未获取二维码的房源一律不得挂牌上市。对经纪机构门店和网络平台未经审核的挂牌房源、虚假房源,一律下架处理,并根据企业违规程度,按照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要求严肃处理。

《通知》明确,推行二手房交易网上办理制度。目前,三亚市二手房预约预审系统已经开发完成,并开放端口至经纪机构及个人用户。下一步将全面推行网上办理制度,交易双方通过系统可完成交易资格审查、交易资金监管、交易合同签约等业务,在三亚市房产交易大厅只需进行合同备案,即可完成交易手续。

《通知》强调,进一步加强三亚市房屋交易资格审查管理,对新落户、人才引进、亲属赠与等交易行为加大了审查力度,将严厉打击通过伪造社保纳税清单、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亲属证明、委托公证书等达到交易目的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房产经纪机构管理,各房产经纪机构(包含各类房产网络平台以及有房产栏目的网络平台)必须到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房产中介代理业务,从事房产中介业务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信息登记持含有身份信息及所属机构名称、国家职业资格等信息的工作牌上岗,经纪机构从事房产居间业务时,必须与委托人签署中介服务合同并归档备查,各经纪机构的服务合同模板需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备案。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发布旨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坚决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趋势,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持三亚市房地产行业平稳发展,引导市场交易回归理性。

(责编:潘惠文、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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