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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优化营商环境 工程审批再“提速”

记者高懿 通讯员于亚楠
2021年12月06日08:11 |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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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澄迈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手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等优化举措,解决建筑工程因前期手续繁杂造成项目无法及时动工的问题,在提高审批效率的同时,突破传统审批模式,切实提升建筑许可办理便利度,为澄迈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跑出“加速度”。

  传统审批模式下,房屋建筑工程的落地开工要从完成用地手续开始,到取得工程整体的规划许可证、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后才可以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期手续多、耗时长。为实现“拿地即开工”的改革目标,澄迈县将通过“三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放宽用地手续材料范围等制度创新举措,大幅缩短企业从拿地到开工的时间,促进项目快速落地开工。

  据了解,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完不低于 60%土地出让金相关缴款单据)、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任意一项材料,均可作为用地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确定施工单位后,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一阶段、二阶段、三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

  其中,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或者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下(含400平方米)且高度不超过三层的房屋建筑工程,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对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无须办理施工竣工验收,相关单位在办理证照或出具证明时,不得强制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施工许可证及施工竣工验收手续。

  除可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对于小型社会投资工业建筑工程项目和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也做了审批材料的简化,小型社会投资工业建筑工程项目取消工程监理、取消施工图审查。申报既有建筑(除消防特殊建设工程外)装饰装修工程(二次装修)施工许可证时,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作出承诺可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责编:蒋成柳、潘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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