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LOGO)正式发布
人民网海口1月7日电 (樊欢迪)1月7日,记者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已完成评选结果公示并正式对外发布。据悉,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唯一形象视觉识别符号,将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宣传推广的重要内容,广泛应用于文化、旅游、经贸等各个领域。
据了解,海南在此前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期间共收到应征作品1400余件,经过多轮评选评审,从中选出10件优秀作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了网络投票,并以投票结果为参考和依据,择优确定了1个优胜方案和4个入围方案,其中作品“启航”为优胜奖,正式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
该标识包含了起航的风帆、涌动的海浪、高耸的椰树等海南元素,在配色上突出了中国红、深海蓝、生态绿。“中国红”代表着海南的革命精神,其代表就是红色娘子军、是“二十三年红旗不倒”、是全国最大经济特区等一系列“中国革命”元素;“深海蓝”代表着海南受权管理200万平方公里广阔的海洋,是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开放门户;“生态绿”代表着海南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体现了海南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高质量、高标准建设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该形象展示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鲜明的中国特色,寓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完整、准确、全面的贯彻新发展理念,乘风破浪谱写新时代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新篇章。
发布会上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已经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注册专用权,代表的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官方形象,本质上为公益性的标识,原则上只能用于非营利目的。除此之外,形象标识在使用时必须完整、准确、统一、规范,不得擅自更改,不得以污损、褪色、有碍观瞻的载体或不规范比例、色彩展示。
相关负责人在会上提醒,该形象标识已经依法拥有商标权,相关权益受到法律严格保护。使用人未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的,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会进行督促改正。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进行恶意诋毁、损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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