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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沿河摆摊影响市容 部门出手责令整改

2022年02月09日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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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陵水椰林镇海韵广场对面的陵河边有人摆摊经营,影响市容市貌和秩序,期望相关部门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接到上述留言后,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十分重视。经查,网友反映问题的确存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乱象行为进行劝导撤离,拒不改正的已扣押违法行为人的物品、工具。下一步,将继续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休闲娱乐环境和良好社会氛围。【留言原文链接】

留言截图

网友留言

海南陵水椰林镇海韵广场正对面的陵河边,每天都有人在那摆摊理头发,风一吹,头发满天飞;甚至还有人在老人运动器材处摆摊按摩,各种影响市容市貌的乱像众生,多次拨打12345,没有一个部门敢管想管。希望省委书记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为海南自贸港创造良好的环境。

回复原文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陵水县椰林镇海韵广场正对面陵河边的确存在摆摊理发等各种影响市容市貌和秩序的乱象,我局结合工作职责派员到现场对影响市容市貌和秩序乱象问题进行监管。依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物品、工具实施扣押。”我局对陵河边上占用公共人行道摆摊理发、按摩等乱象行为进行劝导撤离,并告知违法当事人不得占用公共场所进行设摊经营,拒不改正的,已扣押违法行为人的物品、工具。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休闲娱乐环境和良好社会氛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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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海燕、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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