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
为充分发挥政银合作优势,全面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近日,昌江县政府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县机关办公楼623会议室,签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就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加强合作。
县委副书记、县长梁明主持签约仪式。
省农村信用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刘国鑫一行人参加签约仪式。
县委常委、副县长吴增荣代表县政府,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约。
签约前双方进行了会见交流。梁明对刘国鑫副主任一行人表示欢迎,对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长期支持昌江发展表示感谢。梁明指出,近年来,昌江大力推进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生态环境、政策环境、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经济社会积极向好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希望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继续关注昌江各大领域,深入对接昌江建设发展需求,拓宽合作领域,全面深化合作,助力昌江建设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梁明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现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希望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聚焦昌江“三农”发展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引导金融资源进一步向服务实体、服务“三农”、服务乡村振兴等集聚,为支持昌江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双方要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交流对接,深化拓展合作,挖掘潜力,共同推动昌江在乡村振兴道路上迈出扎实步伐。
刘国鑫表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将以此次战略合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昌江的沟通交流,在资源配置、综合服务、金融创新上给予优先支持,在基础设施、中小微企业、“三农”发展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为昌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共同谱写昌江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县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昌江支行、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来源:昌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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