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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受疫情影响人员3-4月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2022年04月28日11:29 |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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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海口4月28日电 (潘惠文)4月28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对受本轮疫情影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不作处理有关措施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海南省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帮助受本轮疫情影响较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纾解阶段性还款式困难,对因感染新冠肺炎需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情防控需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员,因疫情导致2022年3月至4月期间未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还本息的,由借款人向办理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直属管理局提出申请,经直属管理局审核批准并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备案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申请有效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另外,通知还说明了补还款有效期限,借款人逾期没有归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足额归还。逾期未归还的,将正常作逾期处理、计算罚息。

通知中提示办理需要的要件:1、因感染新冠肺炎需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需提供本人因感染新冠肺炎的住院或隔离证明。2、因疫情防控隔离观察人员需提供街道办、社区或隔离场所所在市县(区)的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的隔离证明。3、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证明。4、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员需提供单位或社区出具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责编:潘惠文、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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