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两张清单”
5月19日下午,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在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进行发布解读。

发布会现场。海口市市政管理局供图
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执法营商环境,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切实帮助企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纾困解难,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开展了全市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制定工作。
此次发布的《海口市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和《海口市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二张清单”,覆盖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执法事项,涉及交通运输、市政管理、农业农村、文化市场、水务、住建等17个行政执法领域,共441项,其中,免罚清单涉及17个执法领域、368项,轻罚清单涉及10个执法领域、73项。二张清单实施后,还将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和实际施行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清单”的内容。
免罚清单和轻罚清单的出台,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探索,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通气会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宋佐表示,推行轻微违法免罚告知承诺制、从轻处罚清单制度,是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改进执法方式,减少行政争议,优化执法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坚决杜绝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现象,防止以“轻微免罚”为借口消极执法、办人情案,对不符合轻微免罚情形和条件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不断加强执法监管,依法作出轻微免罚、从轻处罚决定的同时,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当事人的普法宣传教育。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边行边探索,不断拓宽免罚轻罚领域,适时发布覆盖面更广的免罚轻罚清单,全面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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