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1年涉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的林木类案件较2018年下降近六成
6月27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护航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海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近几年取得明显成效,涉林木类案件数量显著下降。其中2021年,全省法院审理一审涉林木类案件共116件,较2018年下降61.97%;涉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的林木类案件共81件,较2018年下降58.88%。
2018年以来,海南法院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始终坚持在司法实践中践行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保驾护航。
为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效,海南法院改革管辖方式,根据河流自然流向和自然保护区分布情况,创新性实行全流域、跨区域、集中提级管辖,并设立6个环境资源巡回法庭,设立1个环境资源海上巡回法庭,下沉审判力量,坚持就地受理、就地开庭、就地普法、就地宣传,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省一中院在吊罗山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曾某等11人盗伐林木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后,该地区至今无一起涉林木犯罪诉至法院。
2021年底,海南进一步明确将省内常见且在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多发的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的入刑标准明确为法定最低标准,同时明确了5种从重处罚情形和一般不适用缓刑的4种情形。该负责人表示,通过规范入刑标准,统一裁判尺度,体现最严格保护的原则。
为确保生态环境修复取得实效,海南法院还积极联动职能部门与科研院所,全面跟踪督促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将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多种生态修复举措运用到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和执行过程中。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0852件,依法判令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人承担修复费用约2804万元,修复生态补植树木约18.2万株,增殖放流鱼苗虾苗约138万尾,复垦土地约345亩。
近几年来,海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质量持续提升。2021年海口海事法院办理的外籍渔民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还入选了2021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海南高院审理的“司法保护海洋珍稀生物案”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第177号指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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