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
海南省高院出台18条司法服务和保障意见
6月27日,记者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省高院近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就发挥司法职能和作用,服务和保障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提出了总体方案。
《意见》除序言部分外,共分为4个部分共18条。其中第一部分强调建设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五大意义,要求海南法院积极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丽海南建设贡献司法力量;第二部分对海南法院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障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高水平高质量建设提出七个方面的具体措施;第三部分明确司法服务功能,大力支持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制度创新;第四部分通过发挥示范引领,营造全社会对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保护氛围。
《意见》指出,在刑事审判中,要重点惩治在核心保护区内破坏重要生物物种、生物遗传资源和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在审理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中,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利益,贯彻生态环境修复理念,落实生态环境修复补偿机制,探索符合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点的诉前证据保全、先予执行、执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效果评估等制度。在执行工作中,探索适用保护令、修复令、督促令等制度及限期履行、代为履行、劳务代偿等特殊执行方式,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恢复。健全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回访制度,督促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落实到位。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强调切实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评价、教育、引领作用,通过巡回审判、培树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白皮书、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协作等方式,加大对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保护的司法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扩大海南环境资源审判的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
为配合此次发布的《意见》,省高院还同步推出涉及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发生的十个典型案例,分别涉及滥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非法狩猎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采矿罪、失火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类型。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以案释法,引导全社会树立爱护雨林、守护雨林的生态文明意识,并在生产生活中提高守法护林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下一步海南法院将继续发挥好司法职能作用,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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