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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警方依法查处39起涉疫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49人

2022年08月17日16:01 |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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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海口8月17日电 (李学山)近期,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深入推进夏季社会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坚持“社会面静态管理”不放松,严厉依法打击涉疫违法行为,对心存侥幸、不顾大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现象,依法严厉查处。

据介绍,8月10日以来,乐东警方共查处涉疫行政案件39起,行政处罚49人。其中违反防疫规定案例有:

案例一:

2022年8月10日,麦某向驾驶轿车回村,因无法提供24小时核酸结果,无法通行,便恼羞成怒,多次粗鲁辱骂防疫工作人员。利国派出所将其依法传唤回所里,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案例二:

2022年8月11日,佛罗海岸派出所对辖区内鑫乐宾馆进行疫情防控检查,发现其宾馆508房未实名登记入住旅客信息,依法对老板熊某辉以行政罚款两百元。

案例三:

8月12日,黄某武心存侥幸,私自驾驶船舶出海,违反“静态管理”规定。岭头海岸派出所将其依法传唤,依法对其处行政拘留五日(疫情期间暂缓执行)。

案例四:

8月13日,某超市负责人熊某无视疫情防控规定,违反“静态管理”规定,违规营业。佛罗海岸派出所将其依法传唤,并依法对熊某某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五:

8月13日,邢某明知乐东县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其无故五次不参加核酸检测,违反相关防疫规定,增加疫情防控风险。永明派出所将其依法传唤,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六:

8月14日,天津包子店店主陈某芳,违反“静态管理”规定,违规开店营业。黄流海岸派出所将其依法传唤,并依法对陈某芳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8月14日罗某存、杜某秀、汪某其、吉某林、蒋某礼五人心存侥幸,在风味小吃店聚集,违反“静态管理”规定。抱由派出所将其依法传唤,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五十元。

案例八:

8月14日,韦某洪未取得通行证,私自来到抱由镇步行街闲逛,违反“静态管理”规定。抱由派出所将其依法传唤,依法对其以行政罚款两百元。

案例九:

8月16日,翁某丰从利国镇老市场出租屋沿望楼河步行至乐二村一瓜棚,该区域属于高风险管控区域,翁某丰的行为违反静态管理规定。望楼港海岸派出所民警将其依法传唤,依法对其以行政罚款两百元。

乐东警方提醒,疫情当前,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各项要求,齐心协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责编:蒋成柳、潘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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