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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推出系列社保举措为企业纾困解难

打出“缓缴+降低+补助”组合拳推进复工复产

记者易宗平
2022年09月16日08:07 |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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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打出“缓缴+降低+补助”组合拳推进复工复产

推进复工复产,海南省社保领域有何“硬核”举措?9月15日,海南省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南接续打出“缓缴+降低+补助”组合拳,为企业纾困解难。

据了解,海南省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保费”政策。

“着力保市场主体就是保就业民生,我省在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民航业、公路水路铁路业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至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22个困难行业。”该负责人说,相关行业中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至12月,其中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工伤、失业保险费延长缓缴至2023年5月,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12月。

据介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

海南应对疫情影响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有何政策利好?“全省工伤保险在用人单位现行费率基础上下调50%的政策,以及全省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降为0.5%的政策,在2022年4月30日到期后,均延续实施至2023年4月30日。”该负责人说。据悉,从2022年4月1日起,全省各类建筑、铁路、公路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统一降低至项目工程合同(含追加合同款)总造价的0.65‰,不再执行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

在降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工伤保险费率的同时,如何提升便利性?省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承诺,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按降低后的费率核定,不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另外提交材料。

这种便利性,还体现于扩岗补助政策的“免申即享”。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如何申领扩岗补助资金?

“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月至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参保企业,按每招用1人补助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该负责人提醒道,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也不能重复享受,该政策将执行至2022年12月底。

记者了解到,在“免申即享”方面,由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信息比对后直接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则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在申请办理方面,企业可自行前往就业经办服务窗口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责编:蒋成柳、潘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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