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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标本兼治深入推进以案促改

2022年12月21日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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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粮食服务中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仔细查找梳理廉洁风险点;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好主管单位监督管理责任。”日前,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针对县粮食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王某某受贿一案向县发改委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三方面9条整改建议,切实深化以案促改工作。

“这个案子涉及粮食重点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及时采集相关视频、图片,用于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在宣布对王某某立案调查后,乐东县纪委监委对该案件进行深入研判,决定同步做好警示教育素材采集工作,拟将采集到的素材制成警示教育书籍和警示教育片,推动以案促改工作落实落细。

今年7月6日,乐东县纪委监委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在乐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某某受贿案之际,该县纪委监委组织54名党员领导干部到法庭旁听庭审,直观了解王某某犯罪全过程,将庭审现场变为触及灵魂深处的“警示教育课堂”。

王某某案只是今年乐东开展以案促改的一个案例,为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乐东县纪委监委出台《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关于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以案促改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将以案促改工作与案件查办同步开展、同频共振,努力提升以案促改工作质效。

为做好以案促改统筹协调工作,乐东县纪委监委成立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工作专班,不定期召开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工作会议,在以案促改常规工作“一书两会三报告”的基础上,创新思路,谋划部署,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环节,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在以案促改工作中,乐东县委监委坚持“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谈话、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一案一评议”的“六个一”原则,要求办案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向案发单位党组织通报案件主要案情、剖析案发原因,提出整改要求和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监督建议书18份,督促有关单位完成问题整改19个,完善制度5项,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4场次,进一步推动以案促改工作落实落细。

“我们将坚持办案、整改、治理、监督、警示一体贯通,加强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和领导干部家风教育,认真落实以案促改工作制度,督促责任部门积极作为、化解风险,努力使一体推进‘三不腐’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乐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乐东县纪委监委 孙鸿慧)

(责编:刘阳阳、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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