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获全国“节约型机关”称号
2023年01月11日1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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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公布了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龙华区法院高度重视节约型机关建设,多措并举坚持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机关建设作为后勤工作重点,把节能理念贯穿于全院日常工作,争做节能降耗的“排头兵”,营造了人人节能减排、践行绿色发展的浓厚氛围。
一、完善制度机制,有序推进工作开展。自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以来,龙华区法院成立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职责分工,设立专门资源、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到人。并结合本院工作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制定《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度》《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绿色消费行为规范》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提出具体化要求,保障创建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
二、推行绿色办公,倡导节俭节约。坚持无纸化办公、设定空调温度;严格控制用水用餐浪费,减少电梯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采用新能源,减少汽油车;严格办公用品采购管理,按需采购;加强耗能办公设备使用管理,撤销全院公共WIFI;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干警低碳出行,优先选择公交车、公用自行车等公共交通.
三、持续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节约资源良好氛围。结合世界水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在重点位置张贴警示标识等具体措施,提升节约意识,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创建氛围。
下一步,龙华区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紧抓落实,巩固创建成效,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化常态化、长效化,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
(责编:刘杨、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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