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 | 电动车乱停放隐患如何解?海南多部门联合行动疏通“堵点”
人民网海口6月11日电 (符小叶)近日,有群众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称海口很多小区的电动车停在居民楼下架空层,还有边停放边充电的现象,这种做法不安全。群众想了解,是否有应对措施,规范小区电动车停放。【留言原文链接】
留言原文截图。
收到留言后,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调研并结合已开展工作,从四个方面回复群众。一是强化责任,海口市消安委办经征求意见并于2023年9月印发《研究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全链条治理工作》会议纪要,根据职责和工作实际,从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拆解回收各环节明确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任务,着力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另外,海口市消安委办、市安委办联合印发警示函,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海南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因地制宜解决停放充电场所问题,严格查改违停、违充行为,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全力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
回复截图。
二是强化监管,由属地政府牵头,组织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组织住建、综合执法、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执法。由资规、住建等部门牵头,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强化设计、建设把关,提前对新建住宅小区开展研判,预留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对改变架空层使用性质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指导增设防火分隔和消防设施,确保场所安全。
三是强化措施,由属地政府牵头,综合执法、交通等部门配合,在因历史原因造成停放、充电场地不足的区域或小区周边市政道路两侧人行道上增设停放充电区域,解决老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停车、充电难题。由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牵头开展电动自行车“进梯上楼”危害等科普,推荐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电梯安装管控装置,在充电设施上安装限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能设施,提升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
四是强化宣传,海口市消安委办、市安委办联合印发《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发布,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区域以及法律责任给予公示明确,规范群众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对电动自行车购买者、所有人开展安全宣传。住建部门组织全市物业企业责任人、管理人开展警示约谈,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停充、车(电池)不进楼入户等的警示频次,张贴悬挂海报、标语,持续增强居民火灾防范意识。
新闻延伸
5月22日,海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为深入推进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决定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重点严查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五类”违规突出问题。
夜查行动时间为5月下旬至6月中旬。重点严查“五类”违规突出问题。一是重点检查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二是严查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行为。三是严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四是严查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五是严查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海口市安委办、市消安委办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并以海口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该办法聚焦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停放等各环节突出风险,明确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全链条监管责任,细化了单位企业日常管理职责,并对停放充电场所选址、设置予以规定,旨在构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新体系。【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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