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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成本、奖励转型……海口市龙华区“个转企”可享“大礼包” 

2024年06月28日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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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海口市龙华区在全省率先出台《海口市龙华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补资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提供转型服务、减免转换成本、奖励转型企业等优惠政策落实“个转企”扶持工作。自《海口市龙华区“注促营 个转企 小升规”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发布之日(即2023年9月11日)起在龙华区申请并完成“个转企”登记和进行涉税申报的,均属于《实施办法》扶持范畴,进而可以按不同条件享受服务、申领奖补。

提供便利化转型服务。《实施办法》全面考量了原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后将面临的各项需求,对转型企业从知识产权鼓励、财务建账管理、年报申报管理、经营激励等各个方面提供服务、给予奖补。并在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服务中心三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设置“个转企一站式服务”专窗,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行政审批局指定专人提供一站式帮办服务。

减免转型期转换成本。《实施办法》规定了政府补贴资金包括转型企业首套印章刻制补贴、接收转型前获得的注册商标变更(或转让)补贴、首年度及次年度财务代理补贴、首年度及次年度银行账户管理费用补贴。补贴资金是根据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后实际发生额为基数进行成本补贴,标准分别为刻章240元一套、商标变更规费每件150元、商标转让规费每件450元、商标代理每件200元、财务代理每月300元(两年7200元)、银行账户管理费每年360元(两年720元)。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实行“先垫后补”,前三种补贴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第三方服务单位后,由第三方先行向转型企业免费提供印章刻制、财务记账、纳税申报、年报、商标代理等服务,之后第三方再按合约与政府结算补贴费用,让转型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福利,体验感更强。

持续激励转型企业。《实施办法》规定了政府奖励资金包括经营激励奖励、新注册商标奖励、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奖励,均为一次性发放。转型企业持续经营12个月以上,在该经营期间每月产生营业收入且有3个月每个月营业收入超过10万元、名下有1名或以上人员连续购买社保可申请经营激励奖励1万元。转型企业获得新核准的注册商标可申请新注册商标奖励2000元。转型企业在转型前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转型后持续经营12个月以上,或者在转型后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自被认定之日起持续经营一年以上,可申请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奖励5万元。

该措施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龙华区委宣传部)

(责编:刘杨、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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