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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城进口药械“零关税”政策落地 价格5万元糖尿病药物可省约6000元

2024年12月31日15:33 |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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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海口12月31日电 (记者李学山)12月31日,海南省新闻办举办“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六场)——《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专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局长贾宁在会上表示,12月25日,经海南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省政府印发了《管理办法》;这标志着,在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和海南省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乐城进口药械“零关税”政策正式落地。

2024年9月5日,财政部、国家卫健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这是相关部门再次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政策通知,进一步扩大了“零关税”商品的范围,加大封关运作压力测试力度。

据悉,目前,大多数药品的关税税率为0,医疗器械的平均关税税率水平为3%,药品、医疗器械的增值税税率为13%,对进口上述产品实行“零关税”政策后,一方面,可以降低医疗机构、医学教育高等院校和医药类科研院所的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有助于降低相关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直接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给老百姓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贾宁举例说,以特许进口医疗器械、产品货值150万元的辅助人工耳蜗植入机械臂及机械手为例,“零关税”政策下,单件可减免约19.5万元。以特许进口药品、产品货值约5万元的一款治疗糖尿病的药物为例,“零关税”政策下单瓶药可减免近6000元。

贾宁介绍说,《管理办法》的正式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政策实施相关细则:一是明确了享惠主体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认定的医疗机构、医学教育高等院校和医药类科研院所)。

二是明确“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包括范围:一类是已在我国批准注册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另一类是在乐城使用的特许药品、特许医疗器械(一是已在我国批准注册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二是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尚未获得我国批准注册,但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允许在先行区内进口使用的药品【不含疫苗】、医疗器械)。

三是明确享惠主体资格认定、处置流程。

四是明确“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认定程序及使用的认定标准。“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仅限于享惠主体在乐城先行区内自用或享惠主体的患者在乐城先行区内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患者在乐城先行区内使用“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是指患者在乐城先行区内打开最小包装并有试用(使用)、安装、植入、佩戴等行为,即视为在乐城先行区内使用完毕。

五是明确法律责任。对企业违反规定使用、处置“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由博鳌乐城先行区管理局暂停其使用“零关税”药品、医疗器械,暂停期限自作出暂停决定之日起3个月,并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海口海关、省药监局、海南省税务局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对发生违规行为的患者,由博鳌乐城先行区管理局将患者纳入信用管理,三年内不得购买“零关税”药品、医疗器械,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贾宁表示,在特许药械政策有序实施的基础上,随着前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零关税”进口药械政策落地实施将显著降低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新活力,有利于吸引更多国际优质医疗资源汇聚乐城,加快提升优质产业资源集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医疗服务和健康需求。

(责编:蒋成柳、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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