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体旅商展促消费新政升级扩围 新增支持旅游演艺等4条举措

3月3日,省财政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商务厅联合在海口举行政策解读会,就新修订的《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文体旅商展联动扩大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行解读及现场解答。
2024年5月,我省出台《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文体旅商展联动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受到广泛关注并取得积极成效。修订后的《若干措施》在原有20条措施基础上,优化了9条措施,新增了4条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奖补资金按季度兑现。
在新增措施方面,一是支持旅游演艺,对在琼持续演出三年以上的旅游演艺项目,年度内演出场次不低于500场,年度观众人数不低于20万人次,且岛外观众比例超过50%,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海南持续演出三年以上的旅游演艺项目,年度内演出场次不低于1000场,年度观众人数不低于40万人次,且岛外观众比例超过60%,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是支持“影视+旅游”影视精品创作,对以海南自然风光、历史和人文风情为背景,宣传海南旅游文化形象并获得国家广电总局推优的影视作品,电视剧(动画片)、网络剧、网络电影每部奖励20万元,网络动画片、网络微短剧、网络微电影、网络纪录片每部奖励5万元。三是支持开发长游程线路产品及引进市场化大型会议活动,激励旅行社主体积极组织各类长线游、过夜游、“X+旅游”产品,延长旅游市场营销线程和游客游程。四是支持开展淡季旅游景区引流活动,旨在通过财政补贴支持景区免门票活动,精准破解海南旅游淡季客流量不足、资源利用率低的难题。
同时,此次修订对“支持大型演唱会、音乐节措施”“支持高品质优秀剧目文艺演出措施”“支持高流量文博艺术大展措施”等9条原有措施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放宽了申报条件、提高了奖励标准、强化了政策可操作性。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修订过程中充分吸纳行业反馈,聚焦经营主体关切,通过降低申报门槛、提高奖励标准、细化支持方向,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下一步,海南将加速文体旅商展业态联动,持续提升服务能级,欢迎更多企业和机构把握政策机遇,共同打造高品质消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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