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人民网海口7月17日电 7月16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十二场)——“协同推进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专场在海口举行。发布会上透露,海南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纳入海南省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快递员、网约配送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群体建立公积金制度,通过制度创新有效支持新业态劳动者稳业安居。
据介绍,当前海南省灵活就业群体已超百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共同富裕的决策部署,海南省于2024年5月正式实施《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新政立足灵活就业者权益保障与实际需求,确立“宽进宽出、灵活缴存、使用同权、补贴激励”四大核心原则,显著降低制度门槛,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同时,公积金、邮政、市场监管、交通等省级部门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精准掌握平台经济企业及从业者信息,提升政策宣传的针对性。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将牵头对全省网约车(出租车)及货车从业人员开展摸底调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将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发挥监管职责作用,推动政策在网约配送员群体中落实。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灵活缴存、低息贷款、缴存补贴的基础上,海南省取消灵活就业人员终止缴存满半年后才能全额提取的限制条件,实现“即停即提”,促进制度更好覆盖灵活就业群体;海南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提供便捷服务,在“海易办”APP“随时办、随地办、指尖办”;海南将持续强化政策宣传,在快递、外卖、网约车等平台企业的工作群、公众号投放宣传视频,并在基层站点、爱心驿站、员工之家等场所广泛张贴海报、发放折页,多措并举拓宽宣传渠道,提升政策触达率;海南还将建立定期跟踪会商机制,不断提升各行业新业态从业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普遍关心的参缴范围、缴存方式、贷款政策及账户权益等焦点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在发布会现场作了详细解答。
一、问: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和具体条件是什么?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多少,该如何选择?
答:只要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本省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比如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平台经济从业人员都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此外,在海南省灵活就业的港澳台人员,拥有永久居留权或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士,可参照本办法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海南省单位职工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范围,在基数与比例的范围内自行选择,其中缴存基数不低于所在市县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
以海口地区为例,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收入,可以在202元至7006元的区间内选择月缴存金额。
二、问: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流动性较高,公积金“即停即提”政策非常符合灵活就业群体需求,具体是如何操作?
答:“即停即提”是专门为灵活就业人员设计的灵活提取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在海南省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在终止缴存后即可全额提取本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终止缴存和提取业务均可通过“海易办”APP上自行操作,系统智能审批,即申即批,非常方便灵活。
三、问:灵活就业人员的贷款政策与单位职工是完全一样的吗?灵活就业人员每个月要交多少钱才能贷款到单人最高可贷额度?
答:灵活就业人员除与单位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对连续缴存时长要求不同外(单位职工要求连续缴存满6个月,灵活就业人员要求连续缴存满12个月),其他的包括贷款期限、利率、贷款额度、还款能力计算标准、办理流程、担保及贷后管理等事项均与单位职工一致。比如单人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最高可贷80万元,双方最高110万元。
灵活就业人员每个月需要交多少钱才能贷到最高额度问题,可以以下例子来参考,灵活就业人员按6000元基数、10%缴存比例,每月缴存600元,连续缴存满12个月,在信用良好、没有其他负债的情况下,购买新建住宅的单人就能贷到80万元。
四、问: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公积金是否与单位职工一样计算利息?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利率为1.5%,与单位职工一致。
除此之外,海南专门为灵活就业人员建立缴存补贴制度,对连续缴存满12个月,且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未提取灵活就业缴存资金的,对当次12个月累计缴存额的1%额外补贴,最多可补贴3次(年),这样算下来存款利率实际比2.5%年利率还高。如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1000元,缴存满12个月后,其累计缴存额为12000元,则计提缴存补贴为120元;若连续缴存满3年,则可累计补贴360元。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世铭称,此举是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夯实自贸港民生住房保障的关键。海南将持续跟踪政策实施,助力更多灵活就业者在海南安居圆梦,促进海南自贸港人才集聚与住房消费,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刘杨 实习生 吴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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