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

劳动仲裁众生相㊽丨“好为人师”的老板

2026年01月21日10:07 |
小字号

摄影杨鹤

“他怎么能不来开庭呢?我还盼着今天见他一面呢!”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钱老板两步跨到仲裁席前,嘴角撇得老高,眼睛瞪得溜圆,满脸的错愕还掺杂着点失望。

首席仲裁员闻言一笑,指着桌上的仲裁申请书,阐释道:“申请人缺席,对您来说可是好事。这案子会按撤回申请处理,日后他再想就相同仲裁请求主张权利,可没机会了。”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中,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缺席的情况并不少见,但两者缺席的法律后果截然不同。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通俗来讲,申请人缺席,意味着将会彻底丧失就相同仲裁请求,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的权利;而被申请人缺席,失去了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辩论的机会,大概率会承担败诉后果。

谁知钱老板听完,急得连连摆手摇头:“他不来,我昨晚熬夜逐条学的劳动法律,写的四页答辩状,全白费了!”他往前凑了凑,带着点哭笑不得的无奈,“关键我心里憋着一肚子话要教他!你们不知道,我这年纪大了有个毛病,就好为人师,想改也改不了。”

“哪有白学的知识,往后管理员工也用得上。”首席仲裁员接过书记员递来的庭审笔录和签字笔,顺势推到钱老板面前,“辛苦您先把笔录签了,我好去拟决定书,稍后就给您送达。”

钱老板边签名边念叨:“人家新年上班第一天开工出单,我这新年上班第一天开工出庭。”这句自嘲的打趣,引得身为合议庭成员的我忍俊不禁。

我主动开口:“钱老板,您不是有一肚子的话想对申请人说吗?反正等决定书还要一会儿,不如说给我听听,也省得您憋得难受。”

钱老板眼前一亮,立马来了精神,抬眼看向我:“您说,从哪说起好?”

“就从申请人入职开始。”

“说起来真是好气又好笑,他压根没来我们公司上过班,我更是见都没见过他本人!”钱老板苦笑一声,徐徐道来,“我们是海南的企业,主营手机智能控制汽车系统,做这行也有些年头了。三个月前,公司决定拓展四川市场,四川业务负责人就推荐了自己的朋友,也就是申请人,让他兼职帮忙开展业务。他俩口头约定三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一个月3000元,要是销售业绩超过5000元,追加2000元绩效,超出5000元部分再追加20%提成。”

他顿了顿,又接着说:“由于四川分公司还在筹备阶段,没有固定工作场所,也没有考勤打卡规定,平时沟通全靠远程视频和微信,可他倒好,多次不参加视频会议,电话也经常失联,根本没法管理。就算这样,我们也没亏待他,每月按时足额给他发了工资。他做了整整三个月,一单业务都没跑成,从他与四川负责人的微信聊天可以看到,他同时还在别的单位工作,根本无法兼顾我们这边的市场业务。”

在钱老板滔滔不绝讲述的间隙,我轻轻示意,引着他回到被申请人席上落座,让他慢慢说。

“我们公司经营了十多年,向来重情重义,从不轻易放弃任何一个员工,明明是他自己身兼数职,没法替我们跑市场,结果倒好,他还引导四川负责人说不让他做了,反过来向我们索要赔偿金,还要所谓的失业金损失。收到你们的通知,我马上让四川负责人找他协商,结果他电话不接,消息不回。”钱老板抬手揉了揉眉心,感慨道,“我做了几十年生意,从来没被人告过,也没告过人,今天头一回碰到,还在新年开工第一天,值得被记录。说起来,我得谢谢他,让我有了当被告的经历。人嘛,什么经历都要体验体验,权当长见识了。他为什么今天不来,就是没有理!”

我望着这位年逾不惑的老板,轻声问:“如果申请人今天过来了,您最想和他说什么?”

钱老板霍地站起身,不假思索道:“年轻人,做人得厚道!心思要放在正道上,别总想着走旁门左道。你好好想想,今天为什么是你告别人,而不是像我一样当被告?不是谁都有资格坐在这个位子上的。你以为告我,我就怕了?做错了就纠正,没什么大事。公司能开到今天,谁不是一步一个脚印熬出来的......”

然后,钱老板神采飞扬地细数自己的创业史。末了,他心满意足地总结道:“这样的精彩人生,他一辈子都体会不到。”

“您的人生,确实大起大落的很精彩。”我接着问道,“您刚说学了一晚的劳动法律知识,有哪些心得?”

钱老板略加思索道:“第一,一定要签劳动合同书,还要把公司规章制度一并附上,让劳动者知晓;第二,打卡考勤制度决不能松,你对员工放宽一尺,他能给自己放宽一丈;第三,会议室得装个高清摄像头,但凡和员工约谈,必须做好记录。”

“您的心得很务实,实操性很强。”我打开笔记本,又问,“那在您看来,哪条法律条文,对您们小微企业很严苛?”

“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要签无固定期限的那条。”

我迅速在笔记本上记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抬眼追问:“为什么是这条?”

“我们小公司,合同向来一年一签,这样用工灵活。可你想想,企业做得越久,这规矩就成了越重的包袱。员工工资,涨上去容易,想降下来比登天还难,尤其赶上经济下行期,人员成本压得喘不过气。更头疼的是,很多老员工安于现状,不主动学习。就说刷抖音,人人都会刷,可没人会想着用抖音给公司引流推广,我都这年纪了,还逼着自己学,他们倒好,成天抱着手机打发时间,一点上进心都没有。”

正说着,首席仲裁员拿着拟好的决定书走了进来。我合上笔记本,起身向钱老板告辞。

谁知他突然话锋一转,脸上褪去先前的激动,露出释然的笑容:“仲裁员,刚才有些话是玩笑话,可别当真。其实,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但都有自己的精彩人生,他也会有他的精彩。”

走出仲裁庭,新年的阳光洒在我身上,暖意融融。

这场新年开工第一天的仲裁庭审,早已超越了案件本身,没有剑拔弩张的对峙,没有针锋相对的权益争夺,更像是一堂特殊的职场课,授课人是那位“好为人师”的钱老板,课程主题无关输赢,只关乎做人的厚道、做事的坦荡与处世的通透。

法律条文: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来源: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作者:席秋冰

本图片版权归拍摄者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任何形式的使用、复制或修改,如需使用,请与拍摄者联系。

(责编:吴占桂、潘惠文)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