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增350个城市更新项目 多部门亮出资金保障“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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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网海口11月7日电 (记者李学山)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城市更新条例》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城市更新这一稳增长、扩内需、促投资的重要抓手正迎来新一轮提速。在11月4日海南省新闻办举行的专场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新增谋划的350个、总投资超120亿元的城市更新项目,海南省发改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省财政厅等部门相关负责人集中作答,勾勒出一套“财政引导、金融支持、税费降本”的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
项目为王,多渠道资金压茬推进
城市更新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投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赵牧介绍,近三年来,全省共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政策性资金超340亿元,支持530多个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在稳住存量的同时,增量项目也在加速谋划。“我们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新增谋划城市更新项目超过350个,总投资超120亿元。”赵牧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市县依法合规、优质高效谋划实施项目,发挥好城市更新稳投资、补短板、惠民生的支撑作用。
金融赋能,创新信贷产品“精准滴灌”
城市更新项目往往资金需求大、周期长,亟需金融信贷的适配支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鹏表示,近期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住建部制定了《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指导金融机构设立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品种,合理确定额度、期限与利率。
“海南将鼓励辖内金融机构充分考虑城市更新项目特点,创新信贷产品,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刘鹏表示,未来将督促金融机构靠前服务,积极对接项目清单与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项目提供量身定制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财政统筹,专项债撬动与自贸港红利叠加
资金保障是可持续推进的关键。海南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庞学彬表示,省财政厅将构建“财政资金引导、专项债券撬动、税费政策降本、多元工具协同”的一揽子保障体系。
在做实财政统筹方面,2023至2025年省级财政累计统筹各类资金约362亿元,年均投入超120亿元,重点保障地下管网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电梯更新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等民生工程。在撬动市场投入方面,今年已累计发行超3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城市更新,优先支持有稳定收益、可实现资金平衡的项目。
此外,海南还将充分释放自贸港特有政策红利,为项目实施降本减负。庞学彬介绍,除全面执行全国普惠性税收减免外,符合条件的“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品质提升和住房保障”等产业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相关工作人员还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
“我们将打好财力保障‘组合拳’,让好项目找得到钱、让钱找得到好项目。”庞学彬表示,通过财政与金融协同、多元工具并用,把短期投入转化为长期可持续的资金循环,以更实的举措推动自贸港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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