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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貿港船舶通航管理新規施行

記者孫海天
2024年04月10日08:1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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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海南自貿港船舶通航管理新規施行

《人民日報》( 2024年04月10日   第 07 版)

《人民日報》( 2024年04月10日 第 07 版)

記者從海南海事局獲悉:《海南自貿港船舶通航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4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旨在規范海南自貿港海上船舶航行、停泊、作業的秩序,進一步統籌船舶運輸往來自由便利和封關運作管控的雙重需要,便利船舶進出海南自貿港。

海南島四面環海,貨物流通80%以上通過海上船舶運輸,船舶是海南自貿港與內地、國際之間貨物、物品、人員流通的重要載體,是封關運作貿易風險防控的重要對象。

《辦法》明確,屬地政府要建立完善協調聯動綜合治理機制,職能部門要強化相互協作,加強信息共享、執法協同、聯防聯控,保証船舶在海南自貿港的通航效率。

《辦法》落實“二線管住”和運輸便利要求,細化了船舶航行、停泊、作業管理,明確了海南沿海水域作業和活動船舶的航行要求,在現有船舶報告的基礎上,簡化了瓊州海峽客滾運輸等固定航線和沿海施工作業等固定水域航行船舶的進出報告,提升船舶通航效率。

《辦法》強調,船舶航行不得違反規定擅自改裝或者進行偽裝,不得擅自關閉、拆卸船載自動識別系統和北斗終端系統,實施拋撒障礙物、超高速行駛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長期錨泊船的所有人、代理或者船長落實值守、防護等管理責任﹔明確船舶在主管機關確定的區域作業﹔開展海上並靠作業前要向海事部門報告﹔船舶從事鑽井平台、海上風電場、海洋牧場等項目作業應在規定的航線、水域進行。

海南海事局副局長吳平生表示,《辦法》聚焦服務海南自貿港封關運作管理需要,推進船舶通航全過程管理,切實構筑起防控海上貿易風險“防火牆”,促進海上交通安全與預防船舶走私協同管控。

(責編:蔣成柳、潘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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