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下午,三亚日报记者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获悉,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共三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三亚制定法治保障“十二条措施”,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据了解,法治保障“十二条措施”包括坚持党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工作的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工作;各区、育才生态区依法严格履行属地责任;依法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相关行政应急管理及执法工作;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破坏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相关案件审理及执行工作;开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强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执法督察、监督; 依法保护新冠肺炎患者和疑似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
“十二条措施”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不同环节,明确责任,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工作内容。例如全面推行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实施红黄绿三色码动态管理,完善“片长+网格长+12345热线”管理机制,依法精准有序抓好基层防控。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行为。组织开展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故意隐瞒个人疫病有关信息等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专项督察。依法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开通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快速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扩展线上法律服务渠道,组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服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