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从2017年开始海口就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2018年8月14日,海口市人大发布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开启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新“征程”,减轻城市负担,让海口“轻”下来。
《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办法》共四十二条,主要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划与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办法》参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将海口生活垃圾分为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同时要求环卫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编制分类投放指南。
届时,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抛洒或堆放的单位将分别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将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财富”,如何让它发挥最大价值,垃圾分类是有效的途径,垃圾分类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说起来不容易做其实也很容易,只要每个人动起手来就行,但如何切实做到动起手来还需要时间来证明,让我们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