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王硕摄
人民网海口1月10日电(王硕)2019年12月31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1月10日上午,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就《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发布召开新闻发布会,海南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作凯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刘作凯介绍,《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主要有4个特点。
扩大外国高端人才(A类)范围,享受外国人才签证(R字签证)便利
《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规定,由我省《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等有关规定所认定的高端人才,可办理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A类);允许我省重点产业园区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的外国专业人才(B类),由园区管理机构或企事单位推荐,确定为急需紧缺的B类外国人才和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4倍(国家标准为6倍)的外国人才列为我省A类外国人才,享受办理外国人才签证(R字签证)。
放宽外国专业人才(B类)学历和工作经历等限制
《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规定,在我国高等院校或境外知名高等院校毕业,获得学士(含)以上学位,在琼工作或创新创业的外籍应届毕业生和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收入3倍(国家标准为4倍)的外国人才列为我省B类外国专业人才。缩短外国语言教学人员(需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语言教育工作经历至1年。
降低其他外国人员(C类)准入门槛
《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根据我省自贸区(港)建设需要,放宽其他外国人员(C类)学历限制,满足劳动力市场对各类技能实用型人员的需求。定期由科技(外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发布“外国人来海南就业岗位目录”,聘用单位根据目录聘雇所需人员。
提升来海南工作外国人可享受的待遇和服务保障
《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有效缩短审批时限,从国家规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可发放与工作合同期限一致的工作许可证;外国高端人才(A类)采用承诺制,申请材料可实行容缺受理;外国高端人才的重要团队成员,可给予A类工作许可,享受外国人才签证(R字签证)便利。
据了解,《办法》明确了外国人才的分类标准、外国人可享受的便利待遇以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申报和审批程序,《办法》同时对在本省工作的外国人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办法》将于印发日期30天后正式实施。
刘作凯表示,出台《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是加大力度引进外国人来海南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此举将加快推动海南省人才结构国际化,为海南制定自由贸易港外国人工作管理制度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