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发布强化落实省疫情防控Ⅰ级响应措施的通告

2020年01月29日12:10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强化落实省疫情

防控Ⅰ级响应措施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迅速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精神,以及进一步强化落实省疫情防控Ⅰ级响应要求,紧紧围绕“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工作要求,严防死守,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确保做到疫情“零输入、零扩散、情况漏报零发生”。现结合我市实际,从即日起实施以下措施:

一、实行交通管制。要坚决落实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的“三防”要求,实施强制卫生检疫措施,对进入文昌市道路路口(除海文大桥入口、文琼高速清澜互通入口、文昌动车站外)进行全封闭管制,在海文大桥入口、文琼高速清澜互通入口处设立查验卡口,本市以外的人员和车辆一律劝返,本市人员和车辆要减少出入,确需出入的实施强制卫生检疫措施,发现发热、咳嗽症状人员及时报告,就地筛查后,移送至指定地点隔离观察14天;对乘坐动车到文昌的人员一律劝返,如确需进入文昌的本市人员采取移送至指定地点隔离观察14天或由各镇(场)负责带回本镇进行严格居家隔离观察14天;从疫情严重地区回来的本市人员应主动配合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2020年1月15日后有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史、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史的,必须主动报告现场查验人员,并配合医学观察和留验筛查。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可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强住宅小区防控工作。市住建局牵头各单位小区和各物业小区要切实做到“十五个到位”,即公告到位、微信群建立到位、门岗管理到位、被隔离人员专门垃圾桶到位、承诺书签署到位、出警到位、救助到位、物资保障到位、报告到位、培训到位、调度到位、宣传专栏到位、隔离标识到位、消毒到位、督查到位,原则上小区内人员自2020年1月29日00时起至2月11日24时(14天)不再进出,确实需要进出的要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切实做好住宅小区防控工作。

三、加强农村防控工作。各镇(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力量,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广大群众自2020年1月29日00时起至2月11日24时(14天),不得外出和人员接触,居家加强自我保护,外来人员暂不得进村(除市镇工作人员外)。驻村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要于村(社区)党组织一道,严密排查重点人员情况,取消所有非必要人群聚集活动和公期等民俗活动,严格实施疑似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落地。各村民小组要坚决执行以下措施:一是在本村进村入口处设置卡口,张贴公告,组织本村人员进行值守,防止外来人员进村,本村人员确实需要进出的要进行体温检测;二是不召集、不组织、不参加集体聚会;三是村民之间不串户走访;四是从疫区返乡人员在14天观察期内的,要设置隔离标识,并进行居家隔离,每天进行三次体温测量,身体有异常的要及时通过疫情防控热线63222277进行报告;五是鼓励群众积极拨打疫情防控热线63222277反映疫情严重地区来文昌人员线索。

特此通告!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责编:刘阳阳、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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