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30日,三亚市人民医院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就诊前准备、门诊就诊指南和患者探视指南。
就诊前准备
患者外出就医,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包括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与他人交谈时保持社交距离(≥1 m)。
门诊就诊指南
1、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院门诊仅开设呼吸科、综合内科、综合外科、皮肤科、儿科、妇产科等专科门诊;呼吸科门诊安排在门诊3楼3号诊室,其余科室门诊分别安排在门诊1、2、3、4楼层及急诊综合楼4楼(妇产科门诊)。
2、院门诊自2月3日起开诊。开放普通门诊、普通专家门诊的诊疗工作,以解决慢性病患者配药需求为主。如有上级精神要求需延长普通门诊关闭时间或按疫情防控需要关停的专业及科室我院将另行通知。
3、为避免门诊患者过多造成交叉感染,请无紧急就诊需求的患者暂时不要到医院就诊。已预约挂号且选择暂时不到医院就诊的患者,可通过原途径取消预约。
4、为防控疫情的需要,我院已暂停部分可能发生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暴露风险增加的门诊检查项目。已经预约了这些暂停检查项目的患者,可致电0898-88021159咨询。已经交费的,如您确定不再做此项检查,请持发票来我院办理退费手续,我院承诺您一年内均可来院办理退费。
5、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院实行对所有来院门诊人员一律测量体温的防控措施。请您按照医院指示标识,从规定的出入口进入和离开医院。请您积极配合,测量体温后有序进入。
6、如您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如实告知工作人员,并遵循医护人员建议,真实、完整地登记有关信息后,按照医院安排到指定地点就诊。
(1)发热(37.5度及以上);
(2)两周内有武汉、湖北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湖北省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身边人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5)其他可疑不适症状(干咳、显著乏力、腹泻等)
7、请您和陪同人员前来就诊时务必佩戴口罩;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的距离。为了您及家人安全,最多限一位家人陪同就诊。具有上述第6条情况之一者,请不要作为陪同人员来院。
8、请实名就诊,挂号时出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正确告知手机号码及住址等信息。
9、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
患者探视指南
1.请于医院规定时间内探视,探视时间:10:00-12:00, 16:00-18:00。特殊时期,请尽量減少来院探视,以免交又感染。
2.请来院探视人员戴好口罩, 注意手卫生(勤洗手)。做好个人相关防护措施。未佩戴口罩者将被谢绝进入医院区域。
3.请尽量减少来院探视的人员数量,并缩短探视时间(建议不超过15分钟),遵守医院关于探视时间段的规定。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请不要来院探视、陪护
(1)发热(37.5度及以上);
(2)两周内曾途经湖北或有湖北旅行、居住、短暂停留史
(3)两周内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史;
(4)两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5)两周内有发热、干咳,身边有多名人员有类似症状;
(6)显著乏力、腹泻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孙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