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口3月2日电(樊欢迪)3月2日,记者从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二十四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疫情防控期间,海口市检察院正常办理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各类案件,加大对严惩哄抬物价、隐瞒谎报疫情、暴力伤医等涉疫情相关犯罪的惩罚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提前介入、办理的案件做好引导侦查,积极协调政法机关沟通告知、换押、提审等工作,确保案件诉讼进程。
从1月31日(大年初七)起,海口市检察院正常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截至2月28日,市区两级院共受理案件379件,受理一审公诉案件143件,二审案件32件,审查逮捕案件91件,其他类型案件113件。其中涉疫情刑事案件受理情况分别为一审公诉案件2件、审查逮捕案件1件、适时介入侦查12件。
对涉及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以及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犯罪案件的受理,做到及时规范受理、流转和送案,努力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且做好犯罪嫌疑人在押案件的超期预警和案件流程监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