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一线医护人员 万宁出台“10条措施”

2020年03月02日10:47  来源:万福万宁网
 
原标题:关爱一线医护人员 万宁出台“10条措施”

  为进一步关爱激励全市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解除其后顾之忧,万宁2月27日出台“十条措施”,包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落实人文关怀慰问、人事管理优惠政策、照顾子女优先就学、优先享受保障房政策、享受医疗保障政策、购买健康商业保险、安排健康保障服务、旅游景区免费开放、树立先进典型人物等方面。

  万宁市将建立一类医护人员家庭信息台账,搭建一个平台,为每个一类医护人员家庭落实一名服务“专员”,对口服务,在防疫期间帮助解决好老人照料及子女教育等实际困难。对一类医护人员每人给予一次性慰问金1万元;对二类医护人员每人给予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对三类医护人员每人给予一次性慰问金3000元;对所有在防控工作中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人员,给予一次性慰问金5万元。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一线医护人员,结合日常表现,自2月27日起至2025年3月,在提拔重用、年度考核、拔尖人才选拔等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在职称评聘上,一类和二类医护人员不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无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聘用(晋升);在万宁市公开招聘医护人员时,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除落实省教育厅提出的七项教育优抚政策外,自2月27日起至2030年9月,万宁市一类和二类医护人员子女小升初优先录取北师大附中或万宁中学。对没有享受过保障性住房的一类医护人员,在购买保障性住房过程中,给予优先安排和优先选房,并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对没有享受过保障性住房的二类医护人员,在购买保障性住房过程中,给予优先安排和优先选房。

  自2月27日起至2023年6月,一类和二类医护人员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和住院合规费用(符合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实行100%报销;住院合规费用在医保基金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市政府兜底。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合规费用在医保基金按规定报销后,余下部分由市政府兜底。医保报销总额超过年度封顶线后,合规费用由市政府兜底医保报销比例提到100%;三类医护人员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和住院合规费用实行90%报销。

  万宁市将为一类和二类医护人员购买当年人身保险(保额100万)和重疾保险(保额30万)等项目保险;为三类医护人员购买当年人身保险(保额50万)。疫情结束后,万宁市将组织一类医护人员健康体检,并由医院为一线医护人员合理安排半个月以上的补休,休假期间薪酬待遇不受影响。

  全市国有旅游景区从景区恢复开放之日起至2030年7月31日,对一类和二类医护人员实行免票游览。此外,万宁市还将深入宣传医疗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过万宁电视台、万宁政府网站、万宁发布厅等媒体平台,加大宣传,讲好感人故事,凝聚强大力量,推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据悉,享受“十条措施”的一线医护人员分为三类:一类为支援湖北医护人员;二类为市中医院隔离病房医护人员;三类为市疾控中心进入隔离病房与患者面对面开展流调人员、采取咽拭子样本医务人员、进入患者居住场所消毒人员,兴隆温泉酒店隔离医学观察区医护人员,发热门诊医护人员。

(责编:陈海燕、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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