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出租车驾驶人因驾车吸烟被交警依法处罚

2020年04月16日17:20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人民网三亚4月16日电(宋彤桐)4月16日8时15分许,三亚交警接到群众举报,一名出租车驾驶人驾车时将手伸出车窗并手持香烟。随后,三亚交警根据车辆号牌联系到了车辆所属公司及车辆驾驶人,对出租车公司进行约谈,并向该公司通报了该出租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三亚交警对交通违法行为人林某奇处以罚款50元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2分。

三亚交警约谈出租车所属公司相关负责人及交通违法车辆驾驶人 三亚交警供图

据了解,4月16日8时10分许,琼B5XX33号出租车驾驶人林某奇(男,43岁)驾车时吸烟,属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情形,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之规定。

三亚交警提示,出租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车内环境也属于公共环境,所有人都不应在车上吸烟。在开车过程中吸烟,特别是在封闭的车内吸烟,容易导致车内氧气不足,使驾驶人注意力下降,视力和反应速度也会相应变差,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出租车作为城市流动的“形象大使”,出租车驾驶人更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提升出租行业整体素质,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编:陈海燕、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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