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允许城区临时占道摆摊经营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因地制宜制定管理方案 

孙慧 郭萃 刘伟

2020年06月04日09:59  来源:海南日报
 
原标题:我省允许城区临时占道摆摊经营

  海南省住建厅近日将住建部下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转发〈成都市城市管理五允许一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助力经济发展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至各个市县,要求按照《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各市县的实际情况,落实关于临时占道经营的具体举措。

  5月27日,中央文明办发布消息称,在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在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满足群众生活需要的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响应该政策号召,海南省也发布通知要求允许各市县结合实际情况,落实临时占道经营的具体举措。各市县将陆续落实该政策。6月1日,海口市琼山区推出刺激城市消费助力经济发展的十项服务举措,其中就包括允许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允许临街店铺店外宣传促销、支持开办临时便民市场、鼓励支持发展夜经济等举措。海口市龙华区从6月1日晚开始在世贸南路、秀垦路、滨贸路等路段试点启动“小店经济”和“地摊经济”。海口市龙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相关街道对试点出店占道经营的市场主体进行全方位的指导。海口市世贸南路的烧烤小吃街商家可在不影响交通、不占用盲道、不扰乱城市环境秩序的情况下,出店摆摊经营。

  针对商家试点出店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卫生、噪音扰民、道路交通等问题,海口市龙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实施“红黄绿”三单管理办法,将为所有允许占道经营的商户发放绿单,引导其规范摆摊经营;对落实要求不到位的商户,根据实际情况和违规次数发放黄单进行教育提醒或发放红单要求整改。若屡次整改不到位,则对商家的诚信经营问题进行通报,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指出,各市县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本地占道经营的管理方案,探索城市治理转型发展。

(责编:李浩蓉、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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