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出台容错纠错办法 鼓励干部大胆试大胆闯

梁君穷

2020年06月21日14:35  来源:海南日报
 
原标题:三亚出台容错纠错办法 鼓励干部大胆试大胆闯

近日,三亚市出台了《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容错条件、容错情形、实施程序、结果运用、纠错机制、澄清保护和组织领导等进行了细化,明确在海南自贸港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工作中,开展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因无先例遵循或缺乏经验而未达到预期效果或出现失误等6种情形,可以从轻、减轻处理或者予以免责。

《实施办法》扩大了容错的适用范围,既包含三亚市所有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工作人员,也包含了法定机构、村(社区)等经授权或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基本实现了行使公权力的单位和个人“全覆盖”,最大范围保护自贸港建设主体改革创新积极性。

同时,《实施办法》强化容错结果运用,树立起鲜明激励导向。根据容错纠错认定结论,对于容错免责的干部提拔任用、考核评优、工资奖金及“两代表一委员”身份资格等方面不受影响,对于容错从轻或减轻处理的干部,影响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干部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提拔使用。

《实施办法》还将纠错改正和诬告澄清有机结合,及时向被调查单位或当事人反馈认定结论,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免责结论,及时为予以容错纠错或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消除负面影响,保护干部勇于改革、敢于碰硬的工作热情。

此外,《实施办法》明确了认定标准,厘清了容错“边界”。明确容错必须具备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坚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没有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正当权益等6个条件,既要容错又要守底线,防止激励变纵容、保护变庇护。提出了6种容错的具体情形,同时设立“非禁即入”的兜底条款,为改革发展提供试错空间,鼓励干部卸下包袱、放开手脚,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进一步彰显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

(责编:刘瀚涛、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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