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龙抬头 海口市民预约理发盼疫情快结束

2020年02月24日17:26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二月二龙抬头海口市民理发 人民网记者 孟凡盛 摄

人民网海口2月24日电(孟凡盛)2月24日是农历二月初二“龙抬头”,当天记者在海口部分理发店看到,市民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前来理发,表示龙抬头有新气象,希望疫情早日结束。

 2月21日,海口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理发店复工卫生指南。

1、准予复工开业的理发店,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文件的要求。

2、准予复工开业的理发店,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

3、含有理发、美容美发等许可项目的公共场所,疫情期间只提供理发服务,不得提供美容、染(烫)发、剃须等其他服务。

4、理发店应加强内部人员管控,若员工为重点地区返琼人员或14天内有外出旅行史、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接触史或有咳嗽、发热症状的,不得到岗上班。其他外地来琼从业人员要按要求完成自我隔离。所有从业人员应确认身体状况良好,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发现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症状,不得上岗。从业人员提供服务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配戴口罩、穿工作服。

5、实行顾客预约理发,并查验身份证,做好登记(包括顾客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有无外出经历等);预约时理发店要安排错时理发,避免引起人员聚集。顾客与顾客之间座位间距不小于2米。

6、到店顾客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不予提供理发服务;对预约进店的顾客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询问健康状况,发现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顾客不予提供理发服务,并及时报告所在社区、就近医疗机构或疫情防控部门。

7、顾客应自戴口罩前去理发,在理发店内应全程佩戴口罩;建议顾客到店前先行在家洗头。

8、理发店应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做到早、中、晚三次消毒。营业之前,必须开窗通风,打扫、清洁地面、桌椅、门窗、墙角及工作台。每天开门窗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每天营业之后,必须对地面、工作台、门窗把手等进行打扫、清洁、消毒,及时处理废弃物。用品用具可进行分类清洁、消毒。台面等可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半小时后用清水抹干;理发用具等也可按照公共场所的消毒要求进行消毒。

9、理发公共用具(理发刀具、头梳、围巾等)消毒制度和措施要落实到位,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理发用品用具所配备的数量能满足清洗消毒周转的要求。理发场所应提供洗手液,配备手消毒试剂。

10、理发区域要设置排气通风设施,且运转正常。

11、付款尽量通过微信、支付宝等非接触式的方式进行支付。

记者在海口多家理发店看到,这些理发店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只能提前预约理发,1位理发师1小时只接待一位顾客。

有顾客表示,希望疫情尽快结束,让大家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

(责编:陈海燕、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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