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为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机关。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修改党章;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的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3.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4.修改党的章程;
5.选举中央委员会;
6.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