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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供排水水质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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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组织召开迎接国家防办明察暗访海口市防汛工作部署紧急会议

来源:海口市水务局(2018-06-25 13:48)

  会上,市三防办邱阿宇通报了近期抽查水库情况,邱阿宇指出,部分水库存在的未落实监测预报预警通信措施、未完善预警通信系统、没有水库运行调度方案、汛期应急抢险方案未及时更新、责任人未公示、未设立告知牌、水库管理不到位、个别水库管护人员业务不熟悉,水库基本指标不熟悉等。针对这些问题,责任单位要迅速行动,…[详细]

海口市水务局组织各单位现场解决美兰机场二期排水工程问题

来源:海口市水务局(2018-06-25 13:48)

  为落实市政府丁晖市长4月21日专题会议精神和市政府顾刚常务副市长4月23日调研时对机场应急排水的工作要求,争取在6月30日前完成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场外应急排水工程的建设任务。2018年5月3日上午,海口市水务局组织市交警部门,美兰区城管局等单位现场研究解决海口市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场外应急排水…[详细]

市政府督查室刘主任一行督查秀英区东山镇打击非法采砂工作

来源: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2018-06-25 13:48)

    督察组走访了南渡江沿岸东山镇谭礼村、卜达村、床边村、马坡村、苍原村等五个村庄,听取了秀英区政府打击东山镇河道非法采砂情况汇报及市水务局的工作建议,并针对近期各级领导针对东山镇南渡江沿岸盗采河砂的指示提出具体要求:  督察组指出要尽快组织人员对河道沿岸的防洪堤进行封口作业,河道内无农作物种植的村口…[详细]

全力抢修线路,保证村民用电和大坝正常泄洪

来源:海口市水务局(2018-06-25 13:47)

    近日,受雷雨大风强对流天气的影响,市南渡江引水工程管理处自供电范围内的云龙镇迈宏村线路被烧断,导致迈宏村供电、供水中断,严重影响村民的生活。  5月9日上午,市水务局立即派员对10KV线路进行维修,对供电廊道内的树木进行清理。经过1天的应急抢修,截至晚上19点,供电线路全部恢复正常,供电廊道全部…[详细]

市水务局组织召开应对降雨工作部署会议

来源:海口市水务局(2018-06-25 13:47)

  为了贯彻落实顾刚常务副市长、文斌副市长有关做好防御强降雨的批示精神以及冯鸿浩副主席的具体要求,为做好应对降雨后行洪排涝工作,市水务局按照“保障、安全、应急”的原则,早安排、早部署。4月22日上午,市水务局蔡能浩局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市市政管理局及32个水体治理标段研究雨季行洪排涝工作。 …[详细]

顾刚常委主持召开水体治理专题会议

来源:海口市治水办(2018-06-25 13:43)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市水体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水体水质,3月7日下午,顾刚常委、副市长在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7号楼第三会议室主持召开水体治理专题会议,文斌副市长、冯鸿浩副主席,各区政府、桂林洋开发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市政管理局、市治水办、市水务集团、各标段水体…[详细]

两会声音:补齐城市发展短板 让水体治理长治久安

来源:海口新闻联播(2018-06-25 13:43)

  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推广美舍河生态治理模式,确保32个水体全面达标。市政协委员建议,进一步补齐城市发展的短板,让水体治理长治久安。 去年来,海口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着力打造生态宜居海口,美舍河水体治理取得良好成效。市政协…[详细]

市水务局召开五源河流域溢流污水排查阶段汇报会

来源:海口市水务局(2018-06-25 13:43)

  为确保五源河治理成效,加强对五源河沿河排水口管理,2018年3月12日下午市水务局蔡能浩局长在市水务局2030会议室,主持召开五源河流域溢流污水排查阶段汇报会,市水务局孙副林副局长,市市政管理局、秀英区水务局、桑德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等参加。 会上,桑德公司首先汇报了秀英标段水体治理思路、截…[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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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水务局

        海口市水务局,为主管全市水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定本市水务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全市防洪、供水、排水、节水、水环境生态保护、污水处理与回用等水务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重要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涉水规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全市水文工作和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
        (三)组织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制定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监督实施;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负责江河、湖泊新改建的审查,协助饮水水源的保护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蓄水、供水、排水、灌溉、防洪(江海、堤围)等水务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城市排水管道、排水河沟的养护除外);组织指导全市水域、河道管理和保护;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江河综合治理以及开发利用。
        (五)组织审查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指导、监督全市重点水务工程项目建设;组织拟定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拟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治理;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监督灌区建设、节水改造和以防洪灌溉、供水为主的水力发电工程以及农村小水电的管理及运行;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水库移民工作。
        (八)组织实施水务监察及水行政执法工作;处理水事纠纷。
        (九)指导、监督、管理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用水定额及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供水行业管理。负责供水企业资质审查和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水设施的审批;指导、监督、检查全市供水行业的服务指标(水质、水管、水压),以及农村人畜饮水工作,保障饮用水安全。
        (十一)负责城市排水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排水泵站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排水许可工作;负责排水设施的接建、改造、使用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区排涝工作。
        (十二)负责水务科技工作。负责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与交流;组织或参与、指导全市重大水务工程项目对外合作。
        (十三)负责对全市水务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水务行业国有资产。
        (十四)参与全市防汛、防风、防旱工作,对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全市水务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六)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七)指导各区水务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