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5日-12月1日

海南省委七届七次全会举行 号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11月30日,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海口召开。全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系统部署海南省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和重点任务,推动构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详细】

刘赐贵:聚焦狠抓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全会《决定》的贯彻落实 以实际行动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

11月30日下午,在圆满完成省委七届七次全会各项议程后,省委书记刘赐贵作总结讲话。他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从七个方面狠抓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全会《决定》,以“一天当三天用”的实干作风,以开展好“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活动为抓手,推动四中全会精神在海南落地落实落细。【详细】

海南自贸区12月1日起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自12月1日起,在海南自贸试验区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523项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详细】

第十六届世界海南乡团联谊大会在三亚开幕

11月28日,第十六届世界海南乡团联谊大会在三亚开幕,来自28个国家和地区的3200多名琼籍乡亲共聚一堂,共谋发展。沈晓明简要介绍了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情况。沈晓明简要介绍了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情况。沈晓明称,海南是大家的桑梓之地,血脉之根,一个开放、繁荣、和谐、安宁的故乡是海外游子的坚强后盾;广大琼籍海外乡亲是海南连接世界的重要纽带,也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力量。海南自贸港建设需要930万海南人民的参与,也需要390万琼籍海外乡亲的参与,做好930万和390万的加法是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关键之一。诚挚邀请广大琼籍海外乡亲回家乡投资兴业,共享自贸港发展的新机遇。【详细】

三亚:书写“宜居宜业宜游”城市新篇章

一年多来,三亚努力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打造标杆,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与制度创新培育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把产业培育方向聚焦到高新技术产业,三亚正不断织就“海、陆、空”新兴产业体系;旅游产业不断提质升级,文化、体育、会展等产业活力涌现,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不断显现。

海南省下月起开展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精神,省委人才发展局11月26日印发通知,决定从12月1日起开展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通知指出,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为符合《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规定的柔性引进标准,属于《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中高层次人才范畴,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人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的权限和程序参照《关于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详细】

去年11月至今集中开工项目793个 海南: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

11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项目(第七批)集中开工和签约在全省各市县同步举行,本次集中开工项目共129个,总投资1254亿元。其中,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项目3个,总投资10亿至50亿元的项目23个,总投资1亿至10亿元的项目73个,计划年底前完成投资105亿元。自去年11月海南举行首批集中开工和签约以来,迄今7个批次累计集中开工项目793个,总投资4352亿元,累计签约项目393个。【详细】

海南港航股权重组圆满完成 新港航盛装启航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引进外部优势资源加快海南港航业发展,海南省政府2018年7月2日与中远海运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以海南港航作为平台,央地携手打造全省港口资源整合和投资运营平台,以港口和航运为先导,合力推动海南自贸区(港)建设。【详细】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智力密集型和服务外向型并存的特点。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咨询、论证等专业服务,以及对规划、流程再造等经济社会功能的实现,将在自贸港建设中发挥重要的服务作用。下一步,北京注协与海南注协将通过联合开展培训、组织专业研讨、培养高端人才、共享专家资源、事务所帮扶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提升服务能力,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力量。【详细】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政策落地海南 消费者将同步享受全球最新化妆品

据了解,2018年1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明确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审批管理和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备案管理,调整为全国统一备案管理。省药监局围绕备案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化妆品监管及技术审评机构,制定备案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审核能力培训,完善保障措施,经国家药监局评估,已具备了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的相关能力。今年10月中旬,国家药监局致函同意海南省承担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