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场监督局实施十条服务监管措施

2020年02月14日20:54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人民网海口2月14日电(孟凡盛) 2月14日下午,记者从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物资保障专场)获悉,为贯彻落实海口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政策措施及省局21条举措,海口市市场监督局实施十条服务监管措施。

一是提供免费证照邮政寄递服务。市级登记注册的企业,在网上办理相关业务时,可通过政务服务网免费提供该项服务,无需办事人员到现场领取相关证照;特殊情况需现场提交申报材料的,也可通过书面寄递方式办理。(责任单位:市级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是大力支持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对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备案的融资配套业务,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对手续不完善的,按“容错机制”原则,专人指导跟进办理。(责任单位:区级行政审批办公室、各分局市场科)

三是实行营商环境服务领导责任制。各分局主动公开服务领导电话及联系方式。以非接触方式,主动开展走访企业活动,建立营商环境服务工作台帐,倾听企业诉求,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责任单位:各分局)

四是《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实行“承诺即入”方式。对到期需要更换《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实行“承诺即入”方式,申请人只需就换证许可条件作出承诺,登记机关即可换发许可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药品监督管理科)

五是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延期审核。对已经审核完毕的电子材料,延长项目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待本次疫情解除后再通知企业报送纸质材料,相关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工作顺延。(责任单位:知识产权发展科)

六是鼓励餐饮企业实行“非接触”配送。加强对餐饮单元、外卖平台、配送单元的食品安全监管,推行安全承诺书门店公示,鼓励实行“非接触”配送。(责任单位: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七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工复产安全指导。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大米、米粉、包装饮用水、糕点等消费量较大的食品种类生产企业开工复产加强监管,指导企业做到四到位(即防控机制及食品安全管理到位,从业人员排查到位,防控设施物资配备到位,内部管理到位)。(责任单位: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

八是加大对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低标高卖、囤积居奇、操纵价格、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查实,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各分局、价格监督检查科)

九是加大对销售假劣医疗器械、无证销售医疗器械的查处力度。一经查实,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各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十是加大对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查实,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责编:刘杨、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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