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7日从省财政厅获悉,财政部近日下达海南省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47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6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87亿元。
截至目前,2020年财政部合计下达海南省各类债券资金624.9亿元(含抗疫特别国债153亿元,特殊转移支付51.9亿元),比去年全年增加278.9亿元,增长80.6%。
据介绍,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组织省有关主管部门和市县,尽快将债券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债券资金使用,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一方面,严格债券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央规定,新增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性支出,重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养老金等社保支出、单位工作经费、支付利息,严禁用于置换债务以及可完成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严禁用于企业注册资本金、补贴及偿债等。另一方面,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地方政府债券已成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着力点和逆周期调节的重要工具,列入新增债券支持的项目,必须要有充分的立项依据、具体的支出内容、详细的资金计划、合理的绩效目标、成熟的实施方案,对没有项目支撑或者项目前期工作不成熟、开工条件不具备的,一律不纳入债券资金支持范围。此外,海南省财政部门将加快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效能,全力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