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第四督察组进驻琼中

来源:今日琼中

2020年07月13日10:30  来源:返回报网首页
 
原标题: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第四督察组进驻琼中

  7月6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第四督察组进驻琼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大督察。当天上午,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第四督察组督察琼中工作动员汇报会在琼中宾馆迎宾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省第四督察组组长、省林业局副局长李新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书记徐斌作琼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琼龙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李新民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和《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的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查工作。

  李新民要求,琼中要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对海南自贸港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贯彻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各项工作部署;要压实市县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新官要理旧账”,认真对标对表,找问题、寻策略,把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及时办结;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做好整改计划的安排;需要长期坚持整改、制度层面的问题,要把眼前需要和长远谋划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徐斌指出,近年来,琼中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环境污染、遏制生态破坏为目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把环境准入关,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生态环境保持全国领先、全省最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全省第一,顺利通过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创建中期评估,荣获“中国生态魅力县”“全国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激励县”等称号,什运乡荣获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国家级)。

  王琼龙表示,琼中一定严格按照督察组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向督察组展现琼中的生态环境情况,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推脱,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各项工作任务。他要求,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协助督察组开展督察工作;要围绕督察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切实把问题找准、找齐、找透,并对照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销号整改。

  会议还就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对现场参会人员进行闭卷测试。

  据了解,琼中地处海南中部生态保护核心区,是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的发源地,境内拥有五指山、黎母山、鹦哥岭等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83.74%,素有“宝岛绿钻”“绿橙之乡”等美誉。(毛景慧)

(责编:陈海燕、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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