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交警出台“随时拍”办法 举报人最高可获千元奖励

2020年07月27日20:26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人民网三亚7月27日电(宋彤桐)为鼓励广大群众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治理交通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近日,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随时拍”举报奖励办法,对参与整治三亚辖区内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中的举报者提供3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奖励。

据了解,根据“随时拍”办法,举报者所拍摄的照片应明确体现出交通违法的主体、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目前,“随时拍”举报通过三亚交警的官方公众号进行。举报人进入“三亚交警”微信公众号,在点击“警民互动”和“随时拍”后根据内容提示依次填写“上报时间”、“违法区域”、“违法行为”、“车辆类型”和“车辆号牌”,并上传违法过程的三张照片,才算完成举报。

根据“随时拍”办法,每宗“随时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采信的,可按所举报的违法行为等级给予举报人30元、50元、100元、1000元四个档位的微信红包奖励。而对同一举报人在一个自然月内的多起有效举报,奖励可以累积发放,但累积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同一违法线索由两个(含)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只对第一个举报人进行奖励,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此外,若举报人在举报以上违法行为时(如酒驾、醉驾和毒驾等)需警务人员到场实施的,请拨打三亚交警指挥中心电话88869110。

附“随时拍”违法行为线索对照奖励方案:

1、举报以下违法行为的,奖励30元:

(1)客车违规载货;

(2)违规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

(3)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4)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5)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6)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

(7)违法使用专用车道;

(8)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9)掉头妨碍正常行驶的车和行人。

2、举报以下违法行为的,奖励50元:

(1)逆向行驶;

(2)货车违规载人;

(3)人行横道掉头;

(4)违反信号灯通行;

(5)货车挂车未安装防护标志反光标识;

(6)校车载学生加油;

(7)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

3、举报以下违法行为的,奖励100元:

(1)改变外形和技术数据;

(2)未悬挂号牌;

(3)故意遮挡号牌;

(4)未按规定安装号牌;

(5)故意污损号牌;

(6)非法安装警报器;

(7)非法安装标志灯具;

(8)高速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大型车占用快车道行驶);

(9)高速路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4、举报以下违法行为的,奖励1000元:

(1)使用伪造号牌;

(2)酒后驾车,醉酒驾车;

(3)涉嫌毒驾;

(4)公路客运、公共汽车以外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

(5)公路客车载人超员20%以上、校车超员20%以上;

(6)伪造、变造机动车车牌号;

(7)故意损毁交通设施;

(8)故意移动交通设施;

(9)危险驾驶(飙车追逐)。

(责编:刘瀚涛、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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