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小学入学首次实行公办、民办同招

计思佳  实习生王俊乐

2020年07月29日08:54  来源:海南日报
 
原标题:海口中小学入学首次实行“公、民”同招

  7月28日上午,《2020年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发布。按照要求,今年海口中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30日至8月6日24时。与往年的招生工作相比,今年民办学校招生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符合在本市入学条件的学生,既可选择在公办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在民办学校就读,但不可兼报。

  根据招生办法,民办学校原则上在海口市域范围内招生,实行免试入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应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民办小学招生按照政策性直招和志愿摇号派位录取,民办初中招生按照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和志愿摇号派位录取。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本市民办学校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8月2日前,符合政策性直招和对口直升的,监护人可向民办学校递交入学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登记造册;8月3日,民办学校向市、区教育局报送政策性直招和对口直升学生名册,备案;8月4日,市、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政策性直招和对口直升剩余招生计划数;8月6日24时,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8月8日,海口市、区教育局公布参加摇号派位学校名单。将志愿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名单派发到相应民办学校;8月11日前,海口市、区教育局完成民办学校摇号组织工作,公布摇号结果;8月12日,选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报名系统自动将信息返回到“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平台”。片区公办学校审核入学资格。家长如选择就读其他民办学校的,可自行联系。

  此外,9月6日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还可进行自主招生。

(责编:潘惠文、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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