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将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整治

来源: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2020年07月29日22:41  
 

 7月2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我市发布《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

《通告》指出,自7月27日《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耕地进行建设。对顶风作案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零容忍”,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从严从快严肃查处、严厉打击。

《通告》明确,乱占耕地建房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行为,自行拆除在耕地上非法修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拒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继续抢建的,由辖区镇政府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通告》表示,对拒绝纠正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支持、参与、包庇、纵容、串通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国家公职人员,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通告》同时发布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监督和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898-23881986。(李秋欢 ) 

(责编:刘瀚涛、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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