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出台“非遗”传承人奖励办法

2020年08月21日17:10  来源:保亭宣传
 

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亭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代表性传承人奖励办法》,表彰和奖励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代表性传承人。

该《办法》将于2020年9月19日起施行,对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合理利用“非遗”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通过“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代表性传承人”荣誉称号获得者奖励2万元。

保亭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代表性传承人每3年评选奖励一次,通过奖励办法推进“非遗”保护工作,弘扬黎苗族优秀传统文化,助推传统工艺振兴。

(责编:潘惠文、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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