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以来,全国范围内禁售野生动物,要求所有养殖场进行封存、隔离,以最严格的法律条文禁止和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近日,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文昌市已完成全市154家野生动物养殖场的清退工作。
在昌洒镇昌兴村委会宝兴南村的人工驯养野生动物养殖场,记者看到,原先养殖野生动物的场房已关闭并完成了清退工作。
昌洒镇人工驯养野生动物养殖户 韩宁:“我们自己积极配合,我做到了不销售、不运输、不宰杀食用、不养殖野生动物,按照要求我们就进行退出养殖野生动物这个行业,我也做好了转型的准备工作。”
为减轻对养殖户的影响,文昌市采取先行退出、后进行补偿的方式,在养殖户自愿申请同意的基础上,先行核实养殖数量并进行处置。
昌洒镇镇委副书记 徐尔佳:“做好摸底的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与此同时,召集各野生动物养殖户进行开会来部署,要求不能出售、不能捕杀。各养殖户也主动积极配合镇政府的工作,优先圆满完成了野生动物清退的工作,那么我们引导他们进行一些常规动物的养殖。然后在政策方面,我们在设备农用地报批这一块,我们也会积极给他们出谋划策,保障他们下一步的生活。”
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室科员 林明炜:“第一时间对全市的野生动物养殖场进行封控管理,实行一对一的封控管理,在所有的野生动物养殖场,安排专人去进行监管。”
为了妥善解决全市现有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养殖场(户)退出处置问题,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文昌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必要措施,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养殖企业(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方式,落实补偿相关工作。
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室科员 林明炜:“在8月5日,文昌市政府出台了《文昌市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养殖场(户)退出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然后文昌市林业局根据《文昌市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养殖场(户)退出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迅速组织人马,对文昌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养殖场进行清退,在8月17日已经全部完成全市154家的野生动物养殖场的清退工作。”
下一步,文昌市将继续按照有关方案要求,向全市内非法从事野生动物养殖的农户进行政策解读,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强化政策引导,推进产业转产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