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起,海南省将全面“禁塑”。
“我们在法律法规、标准、执法体系、替代品供应等方面开展了前期准备工作,初步形成‘法规+标准+名录+替代产品+可追溯体系’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以推动‘禁塑’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伍晓红说。
海南省“禁塑”工作今年底将进入新阶段——也就是从2020年12月1日起到2025年,是《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正式实施的阶段,期间海南省将不断扩大“禁塑”名录范围,直至实现基本全覆盖。
伍晓红介绍,地方法规《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获审议通过,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地方标准《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目前全省各市县均印发了“禁塑”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建立了“禁塑”工作机制,也正式印发了试点工作方案。部分党政机关、医院和部分商超已经开始使用全生物降解塑料替代品,“禁塑”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此外,海南省“禁塑”工作管理信息平台也已开始运行,该平台现共有90家注册企业,64种产品完成报备程序,37种产品正在使用电子监管码,系统已记录近600条电子监管码扫码验证信息。
“禁塑”后,保障替代品供给是关键。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计,截至6月30日,海南省4家企业形成每年约1.21万吨的全生物降解塑料膜袋类制品产能,到年底将有6家企业形成每年约3.2万吨的全生物降解塑料膜袋类制品产能。餐饮具类制品方面,从8月份开始省内6家企业陆续可形成部分全生物降解材料餐饮具产能,年底有望形成餐饮具替代品产能约1.1万吨每年。
此外,从源头上减少对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需求和依赖,应成为广泛共识,“少用,以及多样化的替代形式,是开展‘禁塑’工作中非常需要强调的内容。”伍晓红说。按照安排,海南省有关部门还制定了评估考核“禁塑”工作方案,拟委托第三方对各市县“禁塑”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确保“禁塑”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