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二中院对吴挺森等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林书喜 李珂 通讯员罗凤灵 马康

2020年10月20日08:58  来源:海南日报
 
原标题:海南二中院对吴挺森等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10月16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挺森等人涉黑犯罪一案依法进行一审宣判,吴挺森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2宗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3个月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1989年以来,吴挺森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串通投标、强迫交易、妨害公务、诈骗、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采矿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用于维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运行和发展,违法犯罪多达63起,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吴挺森为首,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成员人数众多,盘踞万宁市万城地区30年,长期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对万城地区群众造成心理恐惧,使群众安全感下降,严重破坏当地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

  该案的依法审判,严厉打击了吴挺森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把持万城地区农村基层政权,欺压、残害群众的嚣张气焰,铲除了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有效维护万城地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万宁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责编:潘惠文、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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