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 重点打击4类行为

记者孙慧 实习生杨韫颖

2021年03月09日09:29  来源:海南日报
 

  从3月8日起,海南省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查摆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堵塞制度漏洞,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此次整治行动重点对在建、在售以及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商品住宅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排查整治,从购房人规避限购政策骗取购房资格、开发商违规销售商品房、中介机构和人员违规乱象、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无序等四个方面开展排查。

  整治行动由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住建(房管)、发改(物价)、人才、人社、社保、公安、税务、银保监、市场监管、宣传、网信、综合执法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辖区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联合惩戒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海南省要求从严从重从快推进此次整治工作。对通过办理虚假人才落户,虚构劳动关系缴交社保、纳税骗取购房资格,价外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经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在依法依规实施顶格处罚的基础上,从行业限制和市场准入方面对相关违法违规主体和个人给予处罚。

  针对规避限购政策骗取购房资格行为,住建(房管)部门暂停项目销售和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提供虚假证明、规避限购政策购房的个人,撤销其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列入严重失信范围,5年内不得在海南省购房;对协助虚构劳动关系,代发工资,代缴社保或个税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取消其备案资格,5年内禁止在海南省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对涉及伪造、编造证明材料获取购房资格等违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打击,追究其法律责任。

  针对捆绑销售变相涨价行为,开发企业在备案价格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或将委托装修、购买车位、加入会员等作为购房前置条件的,住建(房管)部门暂停项目销售和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由税务部门对涉及的偷逃税行为依法依规追缴税款和处罚;发改部门在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时,要求开发企业提供严格按照备案价格销售,不得捆绑装修、车位和会员资格变相涨价的承诺,由市场监管部门对违背上述承诺的房企按照价格欺诈从严处罚。

  今年除了加强市场整治外,海南省将继续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落实市县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购房资格联合审查、联合查处、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推广海口市购房资格码经验,加强信息共享,推动购房资格审查的流程化、信息化、智能化,提高审查效率和质量;加快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即备案制度;探索开展新建商品房销售公开摇号制度;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在市场准入、开发资质、从业资格、项目建设、销售备案等方面实施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形成守法获利、违法受限的良好营商环境和市场氛围。

(责编:潘惠文、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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