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策钧

2021年04月02日15:29  
 

符策钧,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于定安县雷鸣镇,1999年参加公安工作。200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定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科员、车辆管理中队副中队长、交通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职务,警务技术三级主管职级,三级警督警衔。符策钧同志从警22年来,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荣获个人嘉奖3次,多次评获全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制员”“岗位之星等荣誉。2021年3月26日早6时24分许,符策钧同志在海南G98高速公路定安段处置一起交通事故当中,不幸因公殉职,终年41岁。

(责编:潘惠文、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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